不满意重做,再不满意退款,一切为了中标

15627777771

网站首页---行业新闻

手续不全或未办理是否会导致招投标无效
  近期,冠磐编者收到的电子邮件中,有客户咨询:“如果没有办理招投标活动相关手续或者办理的手续不全,会不会导致该项目招投标无效?”
  据冠磐编者分析,招投标活动过程中,由于部分疏忽或者人为故意,导致投标人在部分手续不全或者没有来得及办理的情况下,就进行下一步了。多数情况下,这种情况若在结果出来前发现,可由监管部门责令改正。
  不过大部分疑难问题在于,当所有流程都已经完成,甚至连合同都已经签订的时候,才发现相关手续没有办理,那么,此时的招投标活动是否属于无效呢?
投标无效
  
  冠磐编者认为,这个问题无法给予一个准确的答复,因为需要视相关手续的性质而定。
  1、如果违反的是行政许可类的规定,经整改后仍然存在可能影响中标或成交结果的条件,则该招投标无效。如果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采取补救措施取得了行政许可,但不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则招标活动有效,中标结果有效。
  2、如果违反的非行政许可类的规定,改正后不会影响中标结果,则招投标有效;
  3、如果采购人未按规定编制采购计划或者未备案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相关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并予以通报。不过,此条并未规定“未按照规定备案的,招投标活动无效”。
  4、采购活动组织开始后才报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的采购活动,属于违规行为。不过,此条也未规定此行为会导致招投标活动无效。
  5、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招标投标法,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且不能采取措施予以补救的,招投标活动均视为无效。如果可以采取措施补救纠正,不影响中标结果,则是有效的。
  6、对于擅自更改招标方式等规避规定的行为进行招投标活动的,不仅会导致已经开展的招投标活动无效,还应责令限期改正。
  7、若事先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经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后依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属于招投标活动无效,需重新开展招投标活动。
  8、如果招标项目未经审批就开展招投标活动,则项目本身不合法,所进行的招投标活动也不合法,属于招投标活动无效。
  因此,我们大致可以这样判定:未向监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的招标活动并非一律无效。
  若违反非行政许可的规定,经改正后不会影响中标结果的,则不会导致招投标活动无效;若违反效力性和强制性的行政许可规定,或者开展招投标活动前未取得行政许可,经改正后仍然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该招投标活动则视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