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意重做,再不满意退款,一切为了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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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系统实现线上批量采购信息类产品
        2019年1月1日以来,我国国家税务总局信息类产品批量采购工作已迁至线上,将实现采购全程留痕可循。
        近日,国税总局发布税务系统线上批量集中采购入围项目公告,今年1月1日起,税务系统办公耗材等4类产品的批量采购改为线上采购,按月实施。这四类产品分别包括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
        据了解,2011年以来,国税总局不断创新推进批量采购改革,为了简化供应商投标工作,国税总局对这四类供应商实行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可以在有效期内自主选择参与的采购项目,参与响应文件时也可以不再提供已通过审核的资格证明文件,仅提供书面声明即可。
        在迁址线上的同时,采购工作也离不开网上交易系统的支撑,据悉,国税总局近年来在这方面进行了顶层设计和部署,以云计算技术为支撑适应“互联网+”,再结合税务系统的特色和特点,搭建了一套全新的采购信息系统,还打造了“国税系统政府采购信息系统网上超市子系统”,方便采购人一键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