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是否可以不走招投标程序
作为总包方的建筑工程公司在选择分包单位时总会遇到两难的问题,比如走分包程序时是否需要招投标,这些在我国相关法律中是否有明确规定?
冠磐编者认为,根据我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条规定,除招标文件规定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可以分包的,才允许进行分包。总包方承包的项目即使要分包下去也需要分包公司拥有相对应的资格和能力,所以在专业的工程领域范围内是无法进行分包的。不过在总包方如果在招标文件中对专业工程项目进行暂估价时是可以进行分包的。倘若这个项目是国家依法必招的,则必须进行专业工程分包招标,走规定的流程和程序。